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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08年选派工作要点

日期:2008-08-22 00:08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2008年,第三批选派工作进入第二年,也是关键之年。做好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调动选派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选派工作“六句话”目标要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扎实推进选派乡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1至2月份,在选派乡村深入开展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家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开展服务群众年度承诺;建立健全以“进村入户—事务代理—带领发展—结对帮扶—承诺推动—阵地依托”为内容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2、5月份以前,指导选派干部抓好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选人用人要求,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换届后,对村干部进行任职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本领。
3、继续推进选派乡村的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抓好村干部学历教育和党员技能培训,并与党员、干部创业致富结合起来。全面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五大载体建设,每个选派村新培育2户以上“双培双带”户,引导三分之一以上的党员开展设岗定责,选择若干名流动党员开展“双向带动”,改进和规范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和党员承诺制,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4、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加强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关心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离任村干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深化和规范党务公开。
5、加强选派村的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党员活动、办公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五个中心的作用,广泛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电视上网”工程,做到“经常有活动、月月有培训”。
6、指导选派干部用一半以上的时间从事组织建设工作。乡镇协管组织工作的选派干部,主要抓好任职地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推动选派乡村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规划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句话”的目标要求,反映农民群众的意愿。
8、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推进选派乡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组织化水平。
9、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清晰、效益明显、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入步伐,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10、继续推进选派乡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兴办基础设施,积极开展以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垛和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为内容的“三清四改”工作,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11、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2、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困难群众,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乡村和谐。
三、关于选派干部队伍建设
13、把加强选派干部的思想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通过学习理论、宣传典型和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选派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宗旨意识,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群众。
14、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选派干部进行年度培训和专题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做好农村工作的知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本领。
15、积极培育和宣传选派干部典型,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16、认真执行选派干部各项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政纪律。对选派干部工作进行第二年度考核,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好与选派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关心和支持选派干部,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关于组织领导和指导
17、各级选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选派工作。县、乡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选派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将履责情况纳入“三级联创”活动进行考核。
18、各选派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每年至少要到选派干部任职地调研指导一次,每半年听取一次选派干部工作情况的汇报。单位推荐干部时要通知选派干部参加。认真落实选派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半年报和情况通报制度。
19、按照促进发展和锻炼干部的双重任务,全面推进选派工作,着力指导选派干部在发挥自身优势、选派单位优势和任职地优势上下功夫。
20、上半年,分级召开选派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集中调研和指导工作。
21、各级选派办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一线工作法”和“双六”工作制,加大工作协调和落实的力度,努力成为“选派干部之家”。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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