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2007年度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和发展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形成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定于2007年1至2月继续在全省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主题教育(即“小学教”)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主题教育活动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谋划新农村、构建和谐新家园”为主题,以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内容,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入农户、听意见、办实事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乡镇、村实际理清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具体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以培训为主。县(市、区)对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所辖县(市、区)较少的市,可以市为单位进行培训;乡镇对村“两委”其他成员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村党组织举办党员学习班,时间不少于2天。学习培训教材以十六届五中和六中全会《决定》、省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编写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简明问答》、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课题组编写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二讲》为主,重点讲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要求、村庄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现代农业和我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五年规划等。
在这一阶段,要注重抓好第二批选派村党组织继任书记和流动党员的培训,巩固第二批选派工作成果,完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要注意创新培训形式,有针对性地精选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
第二阶段:以承诺为主。组织乡村党员、干部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广泛开展入农户、听意见、办实事活动,建立党员服务群众年度公开承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结合春节访贫问苦和慰问,乡镇领导干部每人入农户不少于15户,村“两委”成员和党员每人入农户不少于10户;逐村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部署,认真听取群众对建设新农村的建议,共同谋划建设新农村的美好蓝图;乡村党组织和党员要对去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承诺整改的事项进行“回头看”,继续抓好未兑现事项的落实,并对2007年为农民群众办一至二件实事、好事作出承诺。每个乡镇、村要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的事项进行登记造册,并在党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里要对主题教育活动作出全面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县、乡党委书记要到培训班进行动员或授课,各级领导同志要分别到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要重视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委组织部将通过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各市要于3月上旬向省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