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组[2009]37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通“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通知>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要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认真负责地做好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确保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负责接听,并及时做好答复及相关处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基层党组织,告知广大党员“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范围和使用方式。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09年3月9日
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通“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的通知》的通知
皖组电明字〔2009〕18号
各市委组织部:
现将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通“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通知》(组厅字〔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就我省“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开通工作,我部已商省通信管理局完成开通专用号码的备案工作,以及有关通讯运营商的互联互通工作。目前,省、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均开通1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即将各地已开通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绑定为“12371”号码对应的电话。经核对,我省绑定的固定电话号码已按要求上报中央组织部。
2、要积极协助当地联通公司做好专用号码开通测试有关工作,并与当地联通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式样由当地联通公司提供),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通的“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不承担功能使用费。市委组织部开通的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每部每月承担功能使用费240元(2880元/年),可从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中列支。
3、要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接听服务工作。要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认真负责地做好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确保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负责接听,并及时做好答复及相关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规定的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服务内容,抓紧形成本地党务工作基本政策、基本业务、基本情况信息目录,研究制定本地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暂行办法,为受理广大党员咨询做好准备。
4、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基层党组织,告知广大党员“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范围和使用方式。电话正式开通以后,要通过当地党报党刊、党建网站和社会媒体,对党员咨询服务电话进行广泛宣传,使其广为人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09年2月27日
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通
“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通知
组厅字〔2009〕5号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的精神,畅通广大党员通过各级组织部门了解党务公开、咨询党务政策、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我部决定在全国组织系统全面开展全国统一的“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以下简称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和范围
2009年3月1日,在中央组织部和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党委组织部门试开通,4月1日正式开通。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章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党籍党龄方面的咨询服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履行义务、保障权利方面的咨询服务;党的建设其他各个方面工作的咨询服务;寻求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的咨询服务;听取党员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等。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工作时间由人工提供咨询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自动语音应答服务。
三、拨号方式和费用
党员在任一地区直接拨打“12371”电话,其通话属本地通话,系统将根据来电号码接通本地区党委组织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拨打其他地区党委组织部的电话需加拨区号。具体拨号方式为:
1、拨打中央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北京市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北京市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可转接到北京市委组织部或所辖区(县)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2、拨打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及省会城市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本地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相应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进行转接。
3、拨打其他市(地、州)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电话,本地用户直拨“12371”,其他地区用户在“12371”前加拨相应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可转接到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采用全国集中式呼叫中心平台,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不再承担建设费用。省、市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每部每月承担功能使用费240元(2880元/年),可从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费中列支,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不承担此项费用。通话费按电话资费有关规定缴纳。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开通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开通及接听服务工作。要抓紧形成本地区党务工作基本政策、基本业务、基本情况信息目录,供广大党员咨询。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经常过问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按时开通,正常运行,让广大党员满意。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认真负责地做好咨询服务电话受理工作,确保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党员咨询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党组织办理。属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党员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于有条件解决拖着不办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督办,限期办结。对受理范围以外的来电,可请来电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或转交有关单位阅处。党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定期整理汇报,反映紧急情况或重要情况的要及时报告。
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基层党组织,告知广大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范围和使用方式。电话正式开通以后,要通过当地党报党刊、党建网站和社会媒体,对党员咨询服务电话进行广泛宣传,使其广为人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