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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河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建立包河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通知

日期:2009-03-21 00:03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包学组发[2009]3号

各学习实践活动单位: 经研究,建立包河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形式 以区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指导、督促、解决问题、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为主要形式,从有利于开展联系指导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联系单位。(领导及联系点安排表附后) 二、联系时间 联系时间从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至结束。 三、联系内容 联系领导参与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抓好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重点环节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一)学习调研阶段 1、指导联系单位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督促联系单位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3、对联系单位干部学习培训进行专题辅导。 4、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指导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活动。 5、参与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联系单位干部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 (二)分析检查阶段 1、参加并指导联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指导联系单位检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3、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一把手”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整改落实阶段 1、指导联系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2、帮助联系单位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3、指导联系单位完善体制机制。 4、指导联系单位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的努力方向。 四、有关要求 1、建立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是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和指导的重要举措,对于始终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各联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目标要求的实现。 2、区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联系内容,坚持深入联系点,切实加强对联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调研和指导,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联系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帮助联系的单位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总结联系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联系单位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3、各联系单位要按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与联系领导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中共包河区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0日 附: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表


包河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点 贺懋燮 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滨湖控股集团 胡启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区发改委 汪世友 区政协主席 区商务局 姚本柱 区人大常务副主任 区建设局 王 强 区委副书记 区经济委 陈 飚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包公街道 袁震兵 区委常委 区检察院 李卫国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区委党校 朱 煜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区行管局 刘宗言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区公安分局 潘守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财政局 郝力群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文广局 吴 文 区委常委、副区长 区计生委 黄守忠 区人大副主任 区农委 宋方鹏 区人大副主任 区教育局 韩友海 区人大副主任 区招商局 李富林 区人大副主任 区法院 李 锋 副区长 区市容局 黄 韦华 副区长 区水务局 宣丽玲 副区长 区民政局 席俊荣 区政协副主席 区卫生局 万正友 区政协副主席 区审计局 胡道兰 区政协副主席 区委统战部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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