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学组发[2009]3号
各学习实践活动单位:
经研究,建立包河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形式
以区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指导、督促、解决问题、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为主要形式,从有利于开展联系指导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联系单位。(领导及联系点安排表附后)
二、联系时间
联系时间从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至结束。
三、联系内容
联系领导参与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抓好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重点环节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一)学习调研阶段
1、指导联系单位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督促联系单位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3、对联系单位干部学习培训进行专题辅导。
4、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指导联系单位开展调研活动。
5、参与联系单位领导干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联系单位干部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
(二)分析检查阶段
1、参加并指导联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指导联系单位检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3、对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一把手”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整改落实阶段
1、指导联系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2、帮助联系单位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3、指导联系单位完善体制机制。
4、指导联系单位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的努力方向。
四、有关要求
1、建立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是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和指导的重要举措,对于始终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各联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目标要求的实现。
2、区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联系内容,坚持深入联系点,切实加强对联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调研和指导,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联系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帮助联系的单位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总结联系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联系单位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3、各联系单位要按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与联系领导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中共包河区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0日
附: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表
包河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安排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点
贺懋燮
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滨湖控股集团
胡启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区发改委
汪世友
区政协主席
区商务局
姚本柱
区人大常务副主任
区建设局
王 强
区委副书记
区经济委
陈 飚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包公街道
袁震兵
区委常委
区检察院
李卫国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区委党校
朱 煜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区行管局
刘宗言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区公安分局
潘守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区财政局
郝力群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文广局
吴 文
区委常委、副区长
区计生委
黄守忠
区人大副主任
区农委
宋方鹏
区人大副主任
区教育局
韩友海
区人大副主任
区招商局
李富林
区人大副主任
区法院
李 锋
副区长
区市容局
黄 韦华
副区长
区水务局
宣丽玲
副区长
区民政局
席俊荣
区政协副主席
区卫生局
万正友
区政协副主席
区审计局
胡道兰
区政协副主席
区委统战部
责任编辑: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