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中央组织部的要求部署,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现就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党组织书记应具备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条件。要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办事公道、乐于奉献、作风民主、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组织书记的岗位上来。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拓宽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视野,注重从本村优秀村干部、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继续从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跨村任职等办法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扩大“两推直选”范围,提高选用村党组织书记的公信度。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基本报酬,按季度打卡发放,形成规范的报酬增长和发放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奖励金额由县(市、区)提出基本标准,根据乡镇党委考核和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确定。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各地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奖励金额主要从省财政税改转移支付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2010年底前全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金额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个人缴费额不超过30%。其他村干部养老保险可比照执行。对正常离任但尚未办理养老保险的村党组织书记,可根据其任职年限及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
五、拓展村党组织书记的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探索拓展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的其它办法。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和党员、干部“五带头”活动,定期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评选表彰。
六、教育和指导村党组织书记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安徽省村“两委”工作规则(暂行)》,规范村级重要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工作运行程序,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的作用,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按章办事,形成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七、把村党组织书记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面培训的原则,确保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在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方面的作用。根据村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菜单”式培训,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开展短期实践培训。
八、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的培养,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把更多优秀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积极开展“双向带动”活动,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有成的党员回家乡创业发展。认真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加强对选聘生的跟踪培养,对特别优秀的要重点培养。
九、实行“一诺双评”,结合村级换届和每年初开展的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村党组织书记确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每年底,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向乡镇党委和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的待遇挂钩。对评议不合格的村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置。县级组织部门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村党组织书记档案,调整村党组织书记要向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十、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要专题研究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要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述职时,要突出报告抓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情况。各级组织部门要树立统筹城乡党建资源的理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