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党(工)委、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工)委:
现将《包河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包河区委组织部
2009年4月8日
包河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
实行责任人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确保全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经研究,建库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工)委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从事党内统计的组工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一、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
1、加强对建库工作部署和安排,定期研究和检查建库工作。
2、加强经费和设备投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到位。
二、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信息库建设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2、负责信息库数据的采集、录入、汇总和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3、负责信息库的日常维护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并向区委组织部报送信息库数据。
4、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5、加强对所辖单位的建库工作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6、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负责对接替人选进行业务培训,并在半年内继续协助做好信息库建设工作。
在建库期间,具体责任人不能更换,直至建库工作初步完成方可更换,更换前须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对建库工作进展缓慢或履行职责不力的,要对相关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信息库损坏或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工)委要明确其所属党总支(支部)信息库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责任编辑: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