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党(工)委、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工)委:
现将《包河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包河区委组织部
2009年4月8日
包河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暂行办法
全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成后,为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信息数据全面、及时、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采集
各建库基层单位的下属党支部要指定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采集的内容包括:1、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情况;2、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3、新增入党申请人情况;4、列为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情况;5、职务、职称、学历等变化情况。
二、信息库维护
1、各建库单位要按下发的统一指标对信息库进行维护。
2、已通过验收的建库单位,党组织信息、党员信息及申请入党人信息不得随意删减(特别是历史党员不得修改或删减)。
3、各建库单位对采集到的信息要每月定期汇总一次,并及时录入系统;对于党组织发生新建、撤并、换届、党组织书记调整等变化,要在一周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4、新增组织或人员信息时,正确的操作应该是:点击“增加组织”或者“增加党员”,在弹出的党组织或党员情况登记表中录入信息后保存。
5、新吸收的预备党员,不得在党员信息库中增加,需进入申请人信息管理模块,找到此人,在窗口右侧上方的人员列表中,左键单击选中该人(注意:不要双击进入申请入党人信息登记表),然后点击窗口右侧下方详细信息集中的“培养发展”页签,将“支部大会通过日期”和“上级组织批准日期”都填写好,点击保存后,此人会在申请人信息库中消失,自动转入到党员信息库中的同一组织下。
6、当减少党员时,转出党员要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窗口上方的“组织关系转接”页签进行党员转出或内部转移;开除党籍、死亡等情况,要通过党员信息管理窗口上方的“党员增减”页签进行“党员出党”、“党员死亡”、“停止党籍”等操作。
三、几点说明
1、为防止数据丢失,建库单位在保留纸质材料的同时,要在本机硬盘、专用U盘或移动硬盘下进行数据备份保留。
2、如在维护信息库的过程中,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进入“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访问查询(
http://www.dwxt2005.com.cn/)。
3、对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信息失真的,要对相关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信息库损坏或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鉴于建库单位具体负责人变化较快,建库单位具体负责人如果调动工作岗位,该同志半年内对新任信息库具体负责人有培训和指导的义务,如因原具体责任人不履行此义务而影响工作进度,将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