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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贾贤海同志学习的通知

日期:2009-06-18 00:06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镇党委、政府,包河工业区,滨湖功能区,区直各部门、单位,滨投集团: 2008年3月至12月,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各地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推荐和评选,经司法部批准,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选出了“我为和谐做贡献”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和百名先进个人。我区骆岗街道司法所贾贤海同志在评选过程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和“百名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贾贤海同志全区通报表彰及奖励,并在全区开展向贾贤海同志学习活动。 贾贤海,男,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包河区骆岗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街道调委会、矛盾调处中心副主任,街道信访办主任,同时兼任孙岗社区党支部书记。自1997年8月调司法所工作以来,该同志十几年如一日,默默耕耘在基层矛盾调处第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他急人之所急,无偿将自家房屋让给调解对象居住;为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在全区司法行政基层站所人员大交流中,他主动要求到刚刚成立、条件相对艰苦的骆岗司法所任职;为新老传承,在司法所长竞争上岗中,他主动让位,甘愿担任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为急赴群众纠纷现场调解,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因公负伤仅一个月,他不顾医生反对,提前回到工作岗位……仅2008年,该同志就主持调解疑难纠纷35件,其中历史遗留问题5件;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67件、458人次,其中集体上访22件、358人次;处理市长、区长热线电话172件。省、市、区各级媒体先后对贾贤海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2005年该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省人民调解能手”,2007年被市政法委、市司法局评为“防止民间矛盾激化先进个人”,2008年荣获个人三等功。 区委、区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贾贤海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他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爱岗敬业精神,舍己为人、甘为人梯的无私奉献精神,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党员宗旨精神,永葆本色,永葆先进。各级各单位和全体党员要紧密联系实际学习榜样,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贾贤海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当成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尤其要突出当前“保增长、保发展、保民生”的首要任务,用榜样的精神力量鼓舞干劲、激励斗志,为进一步促进“平安包河”、“和谐包河”建设,确保全区“345”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推进“打造安徽浦东、建设滨湖新区”的宏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办公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 送:区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办公室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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