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及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养、吸引、用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快创新型合肥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步伐,努力为合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及《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实施合肥市“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吸引、培养、使用科技创新英才,为加快“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进行“先行先试”,为建设创新型合肥提供人才支持。具体措施是: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每年在我市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8大产业中,选择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企事业单位,设置20个左右产业创新团队岗位,选聘20名左右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集聚100名左右科技英才,组成一批以产业创新团队为核心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从而培养、吸引、用好一批创新人才,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产业科研基地,创造一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优势和高层次人才的良性互动。
二、产业创新团队岗位的设置
产业创新团队岗位依托优势重点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平台设置。岗位设置期限一般为一年,有利于人才集聚、培养和作用发挥的优秀研发平台可以连续设置。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置紧密结合我市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
(一)设置条件
申请设置产业创新团队岗位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装备制造、汽车、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软件、公共安全等重点产业,拥有列入市“1346”行动计划或列入省、国家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拥有在科研、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
3、具有或者能够组建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创新团队;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省内外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
5、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产业创新团队及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设置程序
1、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
2、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提出设岗申请,填写《合肥市“3820”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立申请表》,市属及国家和省驻肥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或通过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
3、市人才办组织成立由专家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评审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立申请进行评审,提出设岗建议单位;
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产业创新团队岗位,并统一发布岗位设立及产业创新团队招聘信息。
三、产业创新团队的选聘
产业创新团队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团队带头人,鼓励设岗单位通过产业创新团队的选聘,吸引、集聚驻肥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要全面考察人选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坚持竞争择优,宁缺毋滥;对优秀创新型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
(一)选聘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一般应具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主持、参与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曾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项或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科研团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年富力强,一般不超过50周岁,能够在第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二)选聘程序
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按照下列程序选聘:
1、按照统一发布的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立及招聘条件,拟竞聘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人选向设岗单位报名提出竞聘申请,并填写《合肥市“3820”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请表》;
2、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目标,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拟任人选,同时组建创新团队,报送市人才办;
3、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人选及其创新团队审核通过后,设岗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报市人才办备案。
(三)主要职责
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设岗依托平台的科研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指导设岗单位的科技创新队伍建设,把研发平台打造为设岗单位的人才高地;
2、瞄准科技前沿,组织带领本创新团队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力争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项,或获得科技发明专利;
3、主持或参与设岗单位其他重大项目、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的咨询、研究和实施;
4、协助设岗单位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所负责项目的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四、待遇
1、市人才发展资金给予设岗单位一定额度资助,用于对创新团队的人才培养、激励及科研支持;
2、产业创新团队在聘期内有关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设岗单位及市有关部门要从科研经费、科研项目、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管理与考核
(一)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考核和管理
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设岗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着重考核其实现设岗目标情况、岗位建设投入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助费用使用情况等。经考核认定达不到设岗目标和要求的,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岗位设置;管理期满经考核认定绩效突出,且有比较好的连续研发项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设置新岗位。
(二)产业创新团队考核和管理
市人才办会同设岗单位,依据双方订立的合同,对产业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着重考核其研发水平、实现岗位目标情况等。对没有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三)加强对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管理和服务
“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合力。实施“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是加强人才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设岗单位要保证科研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创新团队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加大对“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09年合肥市“3820”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细则》
2009年产业产业创新团队实施细则.doc 2、《合肥市“3820”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立申请表》
合肥市“3820”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立申请表.doc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09年9月21 日
责任编辑: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