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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深入开展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11-23 00:11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选派办电明字〔2009〕4号

各市、县(市、区)选派和选聘工作联席会议:

沈浩同志生前系省财政厅干部,2004年2月,他响应省委号召,作为第二批选派干部,被选派到凤阳县小岗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小岗村成立党委后,担任党委第一书记。2006年底,沈浩同志3年任职期满时,因98位村民按下挽留的手印,他毅然放弃回城工作,继续留在小岗村任职。2009年11月6日,沈浩同志因积劳成疾,猝逝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5岁。
沈浩同志在小岗村任职期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大力弘扬“大包干”精神,团结带领村“两委”成员、党员和群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使小岗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六年来,小岗村新修了道路,架设了路灯,建设了“大包干”纪念馆,村民住上了楼房,修复了自来水,开通了有线电视,盖起了卫生室和敬老院,兴建了党员活动室、村民文化广场、村民服务中心和农贸市场。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成立了一批农民专业协会,引进了一批总投资达20多亿元的企业,创建了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办起了农家乐旅游,组建了腰鼓队和花鼓表演队,建立了孩子升学奖励制度等。同时,沈浩同志克己奉公,千方百计关心救助困难群众,关心弱势群体。
沈浩同志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突出实绩,赢得了小岗人的信赖和爱戴。在他第二个任期结束前,小岗村民再次按下186个手印,继续挽留他在小岗村任职。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也得到了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沈浩同志去世后,中央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宣传学习他的先进事迹;省委追授沈浩同志“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基层干部”光荣称号,并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他学习。
各级选派和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要按照省委的要求,以市或县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报告会、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深入学习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教育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生动教材,引导他们学习沈浩同志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学习他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切实增强做好选派、选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记宗旨,心系群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情况,请于12中旬书面报省选派办和省选聘办。


安徽省选派工作联席会议
安徽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

2009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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