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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通知 包组字[2010]2号

日期:2010-02-03 00:02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各镇(街)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通知》(合组[201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性。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挑战,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一些党员面临生活困难。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全区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让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精心组织好这次走访慰问活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地本部门的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要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在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特别是对困难单位的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基层干部,要采取切实措施,给予关心和照顾,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走访慰问中,要向基层党员传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判断和明年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来。

市委从市管留存党费中拿出2万元专项慰问经费,区委组织部从区管留存党费中拿出4.4万元予以配套,慰问经费按照党员人数大体比例拨付,确保在春节期间将慰问金发放给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发放对象的签收名册于2010年2月22日前上报我部。

三、确保春节前将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各镇(街)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要主动与民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民发[2009]135号)有关要求,务必于春节前,将2009年10月至12月增加的生活补贴和2010年度上半年的生活补贴,足额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手中。

在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的同时,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指示精神,引导他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当前的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团结一心,共克时艰,为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

各地各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

附:《春节慰问款分配表》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20010年2月1日

春节慰问款分配表

单 位

慰问款(元)

单 位

慰问款(元)

常青街道

5000

区建设局

1000

芜湖路街道

6000

区经委

1000

包公街道

6000

区农委

1000

望湖街道

5000

区卫生局

1000

骆岗街道

(包河工业区)

5000

区教育局

1000

淝河镇

5000

区水务局

1000

大圩镇

6000

区商务局

1000

义城街道

6000

区公安分局

2000

烟墩街道

6000

区直机关工委

3000

区市容局

2000

合 计

64000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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