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办[2010]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部机关
信息宣传工作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部机关各科室、人才办、电教办:
现将《进一步加强部机关信息宣传工作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8日
抄送: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部机关信息宣传
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部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各项组织工作的宣传,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组织工作的社会氛围,促进组织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服务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就加强部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强化责任
1、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大力配合、支持、参与机关各宣传阵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编辑、供稿任务。
2、部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信息宣传第一责任人,各科室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宣传员,具体从事《党建园地》的编辑和信息宣传稿件的撰写。
3、部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牵头协调、策划重点宣传、加强队伍培训等工作;要大力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宣传等部门力量,加大外宣力度,做到中心工作全面报道、动态信息及时报道、重要工作重点报道。
二、具体要求
1、部机关各科室每月向《包河组工信息》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向《合肥组工信息》报送的信息不少于2条,其中向上级报送的重要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在省级以上组工信息刊物上刊发信息不少于1条;每月向部门户网站提供信息不少于2条,其中向上级报送的重要信息不少于1条。
2、各科室根据《党建园地》报纸专版的总体安排和宣传重点,全年按3个周期轮流负责策划、组稿,并支持、督促信息宣传员按时保质完成编辑任务。
三、激励措施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对各科室在各级组织部门刊发信息及部门户网站等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阵地刊发稿件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一直落后的科室,由部领导进行约谈。
2、实行年终评比制度。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部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年底进行评先评优,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激励,对一篇信息未报的科室和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建立部机关信息宣传稿费激励制度。对被采用的信息和宣传稿件,给予其执笔人一定奖励。具体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