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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07-05 00:07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0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8日





  2010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行动方案

  2010年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科学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1、集中开展“八个一”活动。以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采取“一次专题学习、一期专题培训、一场专题报告、一批巡回宣讲、一次知识测试、一次知识竞赛、一批调研成果、一次谈心活动”的“ 八个一”形式,从今年5月开始,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一次专题学习”,即各级党组(党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计划,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把贯彻执行上述政策法规情况,列为2010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期专题培训”,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专题培训。

  “一场专题报告”,即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主体班次学习的重要内容。

  “一批巡回宣讲”,即市、县(区)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宣讲组,围绕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内容,到基层单位巡回宣讲。

  “一次知识测试”,即各地各单位对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特别是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

  “一次知识竞赛”,即各级组织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知识竞赛。

  “一批调研成果”,即市、县(区)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重点和难点,结合实际,确定1-2个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

  “一次谈心活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分别与县(区)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就学习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提出明确要求。

  二、加强选拔任用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量

  2、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在各地各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市直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重点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

  3、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制定完善我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具体实施办法,在有干部任免权的单位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把“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

  4、对县(区)和开发区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对各县(区)和开发区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并把民意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县(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民意调查结果在整治工作中的杠杆作用。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机制保障

  5、全面开展规范和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在各县(区)全面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各县(区)要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提名、酝酿、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确定试点工作主题,并于6月底前将试点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委组织部。

  6、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方法,强化实绩导向、突出岗位需要、注重能力水平,积极推进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推竞选等选拔方式制度化。逐步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确保到2015年年新提拔的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目标。

  7、深化拓展干部交流工作领域。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市直部门与县区以及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之间的全方位交流。

  8、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认真执行《合肥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暂行办法》,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将制定和落实记实制度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内容。不认真落实记实制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增强纪律威慑

  9、开展反映选人用人问题查核工作治理。制定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查核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举报查核工作责任制,实行查核情况通报制。开通网上举报,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加强对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剖析。对转由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的选人用人问题,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核。

  10、集中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中纪委、中组部的统一部署,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要继续保持对拉票贿选人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制定出台我市《关于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防治拉票贿选的长效机制。

  11、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定出台我市《关于从严管理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行拟提拔市管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等暂行办法。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完善新提拔干部任职谈话制度,认真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认真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等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

  五、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落到实处

  12、强化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重点对2010年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坚持整治工作组织部内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整治工作。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增强整治合力。要将整治工作与推进“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由市委组织部领导带队,通过“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与县(区)及市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切实强化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意识。

  1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深化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合肥组工》、《合肥组工信息》、《合肥日报·党建园地》、《时代报告》电视栏目、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上开设专栏,介绍整治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建全市干部监督信息员和网络宣传员队伍,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引导。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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