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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村(居)级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 包组字〔2010〕16号

日期:2010-11-30 00:11 稿源:组织部  字体:[] [] []

各街镇党(工)委,包河工业区(骆岗街道)党工委,滨湖功能区党工委,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村级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的通知》(合办发〔2010〕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村(居)级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居)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村(居)党组织的领导、理顺“两委”关系、保障和落实群众的民主权利,形成一套行之有效、严格规范的村(居)务科学管理的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1、议事范围。重点把握“三重一不”的原则,将以下内容列入“四议两公开”范围。

(1)党内重要事项。包括村(居)党组织选举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干部述职评议,后备干部培养选拔等。

(2)村(居)重大事项。包括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发展集体经济及发包、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招投标,公益事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3)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确定低保户,发放救济救灾款物等。

(4)村(居)党组织不得提议的事项。主要包括:1、违背区委要求的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四严禁”、“六不准”规定的事项;2、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4、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5、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6、违背群众利益的事项;7、容易发起矛盾纠纷的事项。

2、议事程序。议事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履行程序历时10-15天。

(1)村(居)党组织会提议。对村(居)重大事项,村(居)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居)“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居)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商定的重大事项,要根据事项的涉及面和重要程度,对涉及群众利益面窄、常规重要事项,可提交党员议事会审议,对涉及长远、关系到绝大多数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时,须有占成员总数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审议事项须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表决。

(4)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主持,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召开村(居)民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村(居)民参加。讨论事项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居)民会议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居)活动场所和各村(居)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村(居)“两委”成员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布。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居)民公示。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予以答复;对村(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居)党组织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3、议事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建立健全以下配套制度。

(1)完善和规范党员议事会制度。要把具备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党员推选为议事会成员。要明确党员议事会工作职责,严格党员议事会议事程序,所议事项必须经过到会成员绝大多数同意方能形成决议,并及时将讨论通过的议案交由党组织审定后办理。党组织负责向党员议事会反馈议案的落实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公开监督。党员议事会不得代替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进行决策或作出决定。

(2)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结对帮扶等活动,使每个党员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3)健全“党群户联网”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坚持以“村组牵头、自愿协商、就近联户、相对稳定”为原则,继续按照“一户十联”的要求,加强“党群户联网”工程,架起党员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户长与联系户要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4)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要将每月的一个具体日期确定为辖区党员活动日,由村(居)党组织采取集体学习、研究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法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对需要“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党组织要加强与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员活动日党员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对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应视为不合格党员,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5)坚持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充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一事一监督”的措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实施结果是否得到群众认可;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督促村(居)“两委”及时向群众公开;及时向村(居)“两委”反映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如发现村(居)“两委”有关决策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6)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村(居)务决策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每个环节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都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狠抓落实。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抓好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各镇(街)、村(居)党组织书记要具体负责,确保此项制度顺利实施。

2、强化宣传,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决策内容、决策程序,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3、搞好衔接,推进工作。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融入到重点工作当中,实现互促多赢。要与建设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相结合,切实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依法施政能力;要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村(居)事务运行管理机制;要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全面推进现代化滨湖新区建设。

4、创新举措,合力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密结合各村实际、党员议事会和“一事一议”筹资程序,注重总结提升,充分吸收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要注重发挥好选派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把选派村打造成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示范村”。

5、强化培训,确保实效。认真组织实施对村(居)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科学发展、推进改革、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参政议事的能力,提高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识。要及时对推选出的党员议事会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进行培训,不断强化他们对职责、义务、监督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具体运用流程以及村(居)务管理、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财务收支公开等方面知识的掌握,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深入民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25日

主题词:基层民主 四议两公开 意见

中共包河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印

(共印100份)

责任编辑: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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