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当前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困难群众还有相当数量。特别是今年夏季我省局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把“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让困难群众与全省人民共同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通知强调,本次送温暖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自然灾害以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山区、灾区、库区的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各地要明确民政、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开展向各类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的职责,深入职工、深入实际,在12月底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档造册,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两节”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通知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把送温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2011年“两节”期间送温暖的资金高于往年。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动员社会和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2010年12月23日15:49:23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