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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 工作应知应会

日期:2022-06-10 16:06 稿源:区委非公工委  字体:[] [] []

1.“两个覆盖”——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和引进党员职工工作,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增强党的影响力。

2.“两个作用”——非公党组织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创先争优推动企业发展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

3.“两支队伍”——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4.“六有”标准——非公党组织“六有”标准指的是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 、有书报、 有制度。

5.“双强六好”——在非公企业中深入开展“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创建活动,“双强”即:发展强、党建强;“六好”即: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

6.“双比双争”——在社会组织及其党员中开展“双比双争”活动,即: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7.“三有两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即:党组织有年度服务计划书、党员有年度服务承诺、企业有志愿服务队伍;党组织、党员和志愿者开展服务情况,定期在党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进行公示,并接受上级党组织考评和群众评议。

8.“五抓五送”——“五抓五送”活动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举措,“五抓”即: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五送”即送企业党组织必备的标牌、党旗、支部活动和党员学习记录本、党报党刊和图书、制度挂图等。

9.“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在非公党建工作中,将从业人员100人以上或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称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

10.“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通过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纳入到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之中,形成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1.“双培三帮带”——“双培”即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三帮带”即由带动力强的党组织帮带无党员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单独组建的党组织帮带联合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员骨干帮带培养对象。

12.“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没有成立支委会的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13.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确定评议等次。评议按照《党章》规定和“四个合格”要求,对党员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不合格党员本着慎重稳妥的原则,开展思想教育、组织谈话等工作。

14.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个党员汇报自己1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支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进行总结,把群众对支部、对党员的意见进行转达。

15.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向上级党委报告、做好准备工作,会上进行对照检查,会后进行整改,会议结果上报上级党委。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16.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党委(总支)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17.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开展送党课下基层、廉政警示教育、党员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活动,丰富党员活动日的内容。

18.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该按党章规定处理。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动部分(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党支部应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党费情况,接收党员监督。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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