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为了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诉讼的繁琐,同时也有利于人民法院的,就近办案,以案说法,有效的开展法治宣传,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联合方兴社区瑞园党委在瑞园小区开展一次巡回法庭,现场以真实的民间借贷,让居民了解如果遇到借贷纠纷该怎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四张桌子,几把椅子,广场中间挂着国徽和“包河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一个临时的审判法庭就组成了。上午10点,随着响亮的法槌声敲响,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原告孙某与被告王某借贷纠纷一案。双方是相识多年的朋友,后王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孙某借款,孙某前后以银行转账和现金的方式借给王某100万元,并承诺半年后还清。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孙某多次催要,王某归还32万元,剩于68万元却迟迟不还,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本金并按照银行利息支付利息。原告、被告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询问和法庭调解。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周法官就借贷纠纷案件所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对在场群众进行了普法解说。同时,周法官也提醒各位居民,出借人出借款项时,要注意留存书面债权凭证,明确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注意不签署空白合同和与实际金额不符的合同,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避免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明礼诚信、文明借贷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社会准则,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次巡回审判通过真实的案件审理,以案释法,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效果,有利于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